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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定期巡查.培训.演练。

发布时间:2015-04-20  点击:58次
 
学校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寄宿学校还应当进行夜间巡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学校每年要对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人人具备具备发现和处置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引导学生疏散的能力。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组织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