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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  点击:0次

各院(部),院直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冬季预防火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今冬防火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电用火量骤增,是火灾多发、高发季节。今年降水量明显偏少,只有平均年份同期的50%;我院绿化面积广,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较多,冬季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广大师生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一丝不苟、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将冬季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做到组织健全,措施周密,制度落实,确保安全。

二、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切实发现解决问题。检查要突出冬防特点,以报告厅、公寓、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应急照明标志、疏散通道、防火措施、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为主要内容;要方方面面都走到,角角落落都查到,确保管理区域不留死角;要严肃认真,严查细抠,真正查深查透,切实发现问题;要完善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间,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各单位自查情况、工作经验、做法,请形成书面材料后及时报送保卫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利用网络、墙报、讲座、培训等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培训要注重实际效果,紧紧围绕重点防什么,学会怎么防和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方法等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行,从根本上提高师生防范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四、加强用电管理,严格规范用电行为。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楼、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私自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和插座;禁止使用电热炉、电暖气、电热扇、电热棒和微波炉等大功率违禁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档案室、资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到人走电关,及时排除各种电器、线路故障,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火灾。

五、严格落实动用明火规定。禁止在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保卫处审批,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用煤油炉烧水做饭和使用蜡烛照明等用火行为。燃放烟花、爆竹要在指定的地点、限定时间进行。

 

山东体育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