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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3-16  点击:0次

山东体育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内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学院消防管理工作。

三、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五、负责校园内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协助公安机关并指导院内用工部门对校校园内临时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实施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院被依法惩处缓刑、假释、处于考察期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监督、考察。

八、负责学生和教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和身份证的换发工作。

九、认真完成应该参与协作的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