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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6  点击:0次
各部、处、室、院、系、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改善校内交通秩序,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从10月26日起,在学校开展“校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学生未经批准在校内擅自驾驶机动车;

    (二)学生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

    (三)校内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四)校内驾驶车辆速度过快;

    (五)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安排

    (一)宣传教育(长期任务)

    1.各部门要通过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方式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让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校园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等安全隐患,以及法律、经济等责任风险,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守法和文明交通意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2.学生管理部门和各院(系、部、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以及《山东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有关“学生严禁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学生在校期间范围交通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规定,努力提高学生自觉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形成全员齐抓共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登记阶段(10月26日-11月8日)

    1.学校严禁学生驾驶各类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车进入。各院(系、部、校)要对所有学生的机动车进行摸底、登记造册。确因特殊原因必须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的,由本人提交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家长签字同意)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电动车须提供购买发票)、院(系、部、校)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发放车辆通行证。

    2.各部门填写《山东体育学院教职工机动车、电动车信息汇总表》,签章后报送保卫处,录入自动识别系统的数据库并发放车辆通行证。

    3.校区内部商户车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统计审核,物业公司、保安公司车辆由保卫处负责统计审核,临时用工由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审核,均需填写《山东体育学院各类人员机动车、电动车信息汇总表》,签章后报送保卫处,发放车辆通行证。

    11月8日前,各部门需将填写好的信息表报送保卫处。联系电话:89655228。

    (三)全面清理阶段(11月8日起)

    1.学校邀请交警部门,全面清理校园内留存的无牌无证机动车以及各类废弃自行车等。

    2.学校将调研校区车位情况,科学规划停车位,增加必要的交通标牌、标识、减速带、隔离栏等安全设施,尽最大限度保障机动车顺畅通行和有序停车的需要。

    3.禁止车辆在校园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绿地内、有禁停标志的路段等区域停放,禁止车辆在校区道路上乱停乱放。学校将对乱停乱放车辆给予提醒、劝离、警告、锁车暂扣、通报所在单位或限制车辆入校等处理。

    4.禁止非本校车辆在校区停放过夜。一经查实,将对违规车辆和车主给予劝离、警示、锁车暂扣等处理。

    5.机动车在校内必须限速(20公里/小时以下)行驶,严禁在校园内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或飙车。对以上违章情况,将予以严查。对违章驾驶员,由保卫处进行劝阻,责令其改正;屡劝不改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根据需要,划定限行区域和限时禁止通行区域。

    (四)严格车辆出入校园管理(长期执行)

    1.学校禁止各类无证无牌机动车、电动车进入。外来车辆出入校园实行严格审验、登记和换证制度。

    2.校外办事车辆须经去往办事单位人员确认后,并按规定登记换证方可入校;非办公事由或未经确认的校外办事车辆谢绝入校。

    3.货车(专指为学校、商户配送货物的车辆)经审验、登记、换证后方可出入校园。

    4.在学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的相关车辆,须由承办部门或场馆管理部门在活动前一天到保卫处备案,征得同意后方可入校。活动车辆须按要求到指定区域停放。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同意方可驶入。

    6.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直接进入校园,行人及其它车辆应主动避让;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实行严格审验、登记和换证制度。

    7.已核发学校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园请将通行证置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处,以便校内交通检查。

    8.对于校内登记车辆,违章2次,在校园网上公布违章机动车牌号;违章3次,在校园网上公布违章机动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同时通报所在部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问题为导向,下大力气解决目前学校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学生管理部门和各院(系、部、校)要对学生驾驶机动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学校有关规定;保卫处要完善制度,协调训练中心等单位,加强门岗检查和登记,并积极协调省体育训练中心,进一步加大各门进车辆管理力度;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形成专项整治浓厚氛围和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山东体育学院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