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清理校园无牌电动车的通知
关于清理无牌电动车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营造和谐美观的校园环境,杜绝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对济南校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集中整治,清理无牌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济南校区所有区域内存在下列情形的车辆,应当清理出校园:
(一)无牌照电动自行车;
(二)车身严重残破(如缺少部件、车辆锈蚀严重、严重变形等)的电动自行车;
(三)积满灰尘、车胎老化瘪气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四)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
二、工作安排
(一)自2026年1月15日起,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二)清理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请车主(使用人)于2026年1月23日前自行将车辆驶离或移出校园。未驶离或移出校园的视为遗弃,并视为无主车辆处理,将在1月23日进行集中清理。
(三)前期因无牌集中管理的车辆须持有效证明在1月23日前认领,认领后须立即驶离或清出校园,无人认领的视为遗弃,将予以集中处理。
三、相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的无牌、假牌、废旧车辆,在清理中发生的车辆损失由车主本人(使用人)承担;产生清理、保管费用的,亦由车主本人(使用人)承担。
(二)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将一直持续。请全体师生齐心协力配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保卫处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