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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5  点击:

各部、处、室、院、校:

近期,全国教育系统及社会面接连发生多起事故事件,暴露出安全理念树得不牢、风险管控力度不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安全稳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当前“五一”假期临近,学校面临考试季、毕业季,风险隐患急剧增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大局稳定,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牢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政治责任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学校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各类风险挑战易发多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和做法,拧紧安全责任链条,切实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短板不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防范化解矛盾问题,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极端案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坚决整治学校安全风险隐患

(一)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要完成校园全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训练场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燃气管道等情况,做到“三清三关”;强化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强调防溺水“六不准”准则,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关注假期学生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提前做好风险学生摸排,严防因家庭矛盾、学业压力就业焦虑等引发极端事件(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二级单位)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标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要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要紧盯宿舍、食堂、图书馆、博物馆、实验实训室、危化品仓库、体育场馆、器材储藏室等重点场所,围绕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及训练器材、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要充分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完善“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整改落实—复核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单位

(三)严密防范火灾事故。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规定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与监测,确保完好有效。要建立落实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现场监护措施。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严禁动火施工作业。要严格落实夜间巡查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要持续加强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和“拆窗破网、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坚决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要加强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入室充电等行为,从源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单位)

(四)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宿舍安全巡查,严禁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乱扔烟头、使用蚊香等危险行为。要强化学校高层建筑和“三合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要持续深化校园燃气安全整治,重点查处私改私接燃气管道、使用不合格灶具软管减压阀、未安装燃气自闭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要全面梳理排查体育场馆以及建成年代较久、房屋老旧的建筑,分类采取安全措施,加强运动设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与维护,严防坍塌、火灾、训练伤害等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各二级单位)

三、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

(一)加强学生极端事件防范治理。针对学生非正常死亡多由家庭矛盾、心理问题、学业就业压力引发的突出问题,构建家庭、学校、学业、就业、心理、情感六维风险识别体系,全要素、全维度捕捉风险信号。整合学生心理测试、学业成绩、日常考勤、消费行为、网络行为等数据,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大数据平台;要建立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教练员定期沟通机制,关注学生课堂表现、出勤情况、情绪波动、人际交往等日常状态,做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教务、心理健康、教师管理、舆情监测、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部门要形成有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分级干预机制和应急处置流程,严防学生极端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单位)

(二)强化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法治教育与防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知识和处置流程,加强防欺凌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严防欺凌行为发生、防范欺凌话题泛化。要落实学生关爱帮扶机制,重点关注关爱行为孤僻、自卑、家庭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特别关注经常性违反校规校纪、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健全校规校纪,明确学生欺凌行为边界,建立健全欺凌分级分类教育惩戒办法,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检法等部门依法处置。要深化家校协同育人,引导家长理性处理学生矛盾,配合学校做好教育疏导与矛盾化解。(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单位)

(三)强化校园电诈防范与学生涉诈管控。持续开展校园电信诈骗精准宣传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教职工及家长普及游戏账号交易、刷单返利、冒充老师收费、校园贷、虚假招聘等典型诈骗手段,通过案例警示、主题班会、安全提醒推送等形式,提升师生识骗、防骗、拒骗能力。严格教育引导学生不参与、不协助、不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任何帮助,严禁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社交账号、支付账户等,严防学生沦为诈骗“工具人”。建立涉诈风险苗头排查机制,对有异常网络行为、可疑资金往来、涉诈信息接触的学生及时预警、约谈与教育引导;发现学生参与或涉嫌电信诈骗相关违法活动,立即依规处置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单位)

(四)持续深化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要积极对接属地党委政府及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风险摸排机制,健全区域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类风险点监管职责。要落实好“学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动学校在开学前后、训练出行和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风险隐患发现识别,要提升校园周边安防水平,会同公安部门完善五类基础设施,规范设置升降柱、隔离墩、拒马等设施,优化交通疏导与秩序管控,确保人流聚集和消散时安全畅通有序。(责任单位:保卫处、各二级单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牢教育大安全思想,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健全事故事件复盘反思机制,深刻剖析原因、及时总结教训,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稳妥处置。严格落实安全事件直报机制,强化初报、续报、终报质效,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和安全应急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稳妥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氛围。(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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